1、招标条件
无锡市低空经济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二次)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无锡市交通运输局、无锡苏南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无锡华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无锡市低空经济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1项目概况
低空经济包含飞行器研发制造、客货运飞行、试验测试、配套保障、综合服务等重点方向,已成为全球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新赛道,呈现高附加值、高资本与技术密集度、强带动效应等特征。预计到2025年将在全球形成万亿级市场,远期将达到数万亿乃至数十万亿市场规模,比肩传统航空工业,极具战略价值。低空经济整体发展处于初创阶段、巨变前夜,产业分工、业态布局、利益分布等格局尚未形成,各国、各城市均有机会探索打造独具特色的发展模式。
2.2招标范围
为抢抓低空经济发展的战略机遇,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开展无锡市低空经济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无锡市低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提出无锡低空经济先导区建设路径及措施,编制无锡市低空航空器起降设施布局规划及低空空域精细化划设方案,形成无锡低空经济发展“1+1+1+N”指导文件,助力无锡抢占全球低空经济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高地。
2.3服务期:
本项目具体工作进度安排如下表所示。
项目工作进度安排表
序号 | 工作阶段 | 成果提交时间 | 成果构成 |
1 | 调查调研 | 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 深圳、合肥、南京、无锡市低空经济调研报告,基础资料等 |
2 | 初步成果 | 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 | 无锡市低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报告(含图集)、《无锡市低空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无锡市支持低空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
3 | 中期成果 | 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 “1+1+1+N”研究成果全面展示 |
4 | 最终成果 | 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 | “1+1+1+N”最终研究成果 |
3.1 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甲级资质;(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3)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B级”或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布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服务类型信用等级为准);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无锡市交通运输局、无锡苏南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观山路 199 号
联 系 人:王丽莉
电 话 :0510-81822833
招标代理:无锡华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街道山明四村15号
联系 人:陈康、薛宁
电 话 : 0510-85106288
邮箱 :605477533@qq.com
8.其它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 2024年3月12日17:00。
8.4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9时30分;
8.5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10时00分。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8.6本项目无需到现场开标,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 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地址:无锡市观山路 199 号 12 号楼 2 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或者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保函或者投标保证保险原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8本项目的补遗书或通知(如有)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或通知)。
8.9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公告的信息为准。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年3月5日